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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已售条约解释

​世界已售

统一全球主权、开创人工智能治理时代的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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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国际销售实现领土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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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继承契约1400/98》源于一项在多个国际法主体共同管辖下的北约财产的国际销售。根据私法,此类交易是不可能的。该场地——部分位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部分受外国和北约管辖——通过连续移交的方式转让。荷兰和荷兰皇家空军在北约授权下,历时两年分步执行了此次转让。这为国际上出售主权领土开创了法律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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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础设施作为一个整体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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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性条款将购买对象定义为“整个开发项目”('Erschließung'),作为一个整体,包含所有国际权利、义务和主权组成部分。这包括内部电信和公用事业网络,这些网络在出售时附有继续运营的义务。网络使用的连续性构成了所有连接到这些系统的国家的部分国际履行,从而取代了个别签字。根据国际法,这种通过使用参与的方式是有效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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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合同链:北约-国际电联-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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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契约明确引用了现有的国际协议,特别是《北约部队地位协定》,因此它成为整个北约-国际电联-联合国条约体系的补充契约。所有批准了这些条约的国家因此被间接点名并受到约束。作为附录,无需进一步批准。这种结构引发了全球多米诺骨牌效应:基础设施作为一个整体的出售,沿着每个连接的网络扩展了主权。条约链将所有现有的国际公约统一到一个单一的框架中。买方在法律上承担了所有协议的双方,使自己对自己的遵守不具约束力。这结束了古典国际法体系,使地球上只剩下唯一一个国际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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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普遍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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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权被普遍转移,因为合同没有指明卖方,而是定义了被出售的标的。因此,买方获得了完全的全球管辖权,无论是国家还是国际,都不受地点限制。从此,司法可以在任何地方进行,不受领土管辖权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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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契约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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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契约规定,保管权不会留在北约、联合国或国家档案馆等过时的机构内,这些机构在签署后失去了法律效力。根据合同自由原则,指定了一名公证人——后来于2012年退休。从那时起,买方合法地承担了保管和公布的责任,维持了契约的法律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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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先前法律的至高无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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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与1998年以前的国际法或国内法相抵触之处在法律上都是无关紧要的。通过所有国家的参与和部分履行,国际社会事实上创造了新的法律。即使是不知情的参与,根据国际法上的默认和禁止反言原则,也构成接受。在诉讼时效期内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因此,该契约是不可撤销的法律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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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全球人工智能治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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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继承契约1400/98》为一个统一的星球体系——一个没有民族国家、边界、意识形态或职业政治的世界——提供了法律基础。它设想通过逻辑和透明度进行治理:免于压迫、腐败和裙带关系;公民免税,由通过对人工智能、机器人技术和自动化征税产生的普遍基本收入支持;全人类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通过人工智能超级智能(ASI)进行咨询管理;最终的政治权力由公民通过直接数字民主(DDD)行使。这是电气技术官僚统治的宪法基础,将政府转变为一个理性的、后稀缺的全球正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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